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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教中的女性与生活中的女性》:重构汉代女子的历史图景

2026-04-13 17:20 来源:南方日报出版社

  翻开史书,女性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鲜少以完整的生命姿态跃然纸上。在礼教的规训与现实的流变之间,古代女性究竟拥有怎样的人生?她们只是《女诫》与三从四德的受教者,抑或在生活的细微之处展露出更多元的形态?

  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副教授翟麦玲长期从事中国妇女史等方向的研究,著成《礼教中的女性与生活中的女性:汉代女性形态研究》一书。从宫廷到市井,从典籍到实物,重构汉代女子的历史图景。

  本书从典籍诠释到考古实证,循迹《春秋繁露》《列女传》《白虎通义》等文献,结合画像石、汉简资料,深入剖析汉代女性的身份、地位与生活方式,还原汉代女子在教育、经济、娱乐、法律等领域的真实处境。

  作者用严谨的考证告诉读者,汉代女性既受礼教约束,又能接受文化教育,参与经济活动;她们或深居宫廷,或活跃市井,也能在法律的保障下享有财产继承之权。宫廷乐舞的余韵、市井凡尘的喧嚣、法典条文的冷峻,共同交织出一幅鲜活而立体的历史画卷。

  全书共分三章:

  第一章为“汉代礼教对女性的规定”,内容包括先秦礼学对女性的规定、汉代礼教的继承与变异、汉代礼教中的女子教育观。通过细致的史料考证,揭示了礼学与礼教的区别,旨在解决汉代礼教对女性的规定和汉代现实生活的女性有很大差别的问题,并对这种差别的发展过程进行考证和分析。

  第二章为“汉代生活中的若干女性形态”,从生活中的女子教育、女子的经济活动、官吏夫妻分居考、宫女的出路、艺伎的形态等角度,还原汉代女性真实的多重身份,展现汉代女性是如何不被礼教规训掩盖生活真姿。

  第三章为“汉代的法律与女性”。作者研究“汉代法律的性别特征”发现,汉代法律表现出了对女性的体恤与宽容,通过汉代女子的财产继承权、汉代奴婢的法律地位等角度可以看出,法律作为国家的一种统治工具,在协调社会两性关系、保障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本书在钩沉发微间再现汉代女性的真实风貌,为读者提供探寻古代女性命运的全新视角,值得关注汉代社会与性别议题的读者深入阅读。

  作者简介

  翟麦玲,女,1971年生,陕西大荔人。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副教授。主持完成省、市、校级课题8项,发表学术论文36篇,参编著作3部。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秦汉史、中国妇女史、农业经济史。

  精彩书摘

绪论(节选)

  一、秦汉妇女史研究的意义

  首先,马克思曾经说过,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人类史是由男女两大性别构成的,但自从人类社会由母系时代进入父系时代以后,人类的文字记载史就成为一部“他史”。但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女性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相反还广泛参与社会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因此,妇女史值得我们研究。

  其次,就秦汉史的研究状况而言,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农民战争、学术思想等领域研究已比较深入,而妇女史研究则相对薄弱。所以,加强秦汉妇女史研究对继续深入以上各领域的研究有重要促进作用。正如美国学者麦克米伦所说:“一旦我们把妇女问题的内容补充进去时,我们对过去的看法就会合理地改变,我们对历史问题的理解也会加深。”

  再次,秦汉妇女史研究是中国妇女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列宁说过:“为了用科学眼光观察这个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所以,研究秦汉妇女史可以为以后历史时代的妇女史研究打下学术基础。

  最后,研究妇女史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增进对历史上妇女问题的了解,而且可以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二、20世纪中国的秦汉妇女史研究概况

  中国社会由母系时代进入父系时代以后,男性便成为政治舞台的主角。随着文字的出现,历史的记载也自然以男性活动为中心。然在封建君主专制下,女性也在能力所及范围内插手政治,这样也就在史籍中留下痕迹,如《史记》《汉书》等正史中的外戚传或后妃传便是。但相比男性事迹的记载,它占有的分量极少。皇权时代,女性虽在政治生活中不占主导地位,但作为人类社会的半边天,女性的作用不容忽视。

  为了按照封建时代的道德标准教育女性,刘向编撰了《列女传》。在它的影响下,东汉刘珍等在奉敕撰修国史《东观汉记》时,第一次在纪传体史书中加入了列女事迹。此后,晋代皇甫谧、常璩也相继撰修《列女传》与《士女志》。在对女性记载相对有所改观的情况下,南朝宋范晔在撰《后汉书》时,不仅有《后妃传》《皇女传》,而且还有《列女传》。这是第一次有正史为平民女性中的杰出者作传,它奠定了在正史中为普通女性作传的基本框架。

  中国史籍浩如烟海,要专门了解居于“第二性”的女性的各方面情况,实属不易。这样就出现了在类书中有专门搜集罗列女性情况的卷目,如宋代李昉等奉敕编修的《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清康熙末年蒋廷锡等奉敕编辑的《古今图书集成》中,皆有独列成卷的妇女资料。除了官方的大型辑书活动对女性的历史资料进行编纂外,自南朝以来也有私人著述者对妇女的资料给予关注,但这相对浩瀚的史籍可谓是九牛一毛。这也就是在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要研究历史上的妇女问题的主要原因。

编辑:郭昊奇   责任编辑:江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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